殺人被告連判無罪 「司法精神病院」進度受關注 (2020-08-21)

最近接連因「鐵路警察遭刺死案」與「兒子弒母案」兩位被告都被合議庭以無罪判決,引起社會關注。討論多年的「司法精神病院」設立進度方面,衛福部表示,已將相關提案送到行政院,行政院則說,院長蘇貞昌希望釐清相關問題,愈快愈好。

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在火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,遭鄭姓男子持刀殺害,鄭姓被告被合議庭認定,犯案當時有精神障礙,不能辨識行為違法,判決無罪,需強制就醫五年;桃園中壢則有一名梁姓男子,2018年涉嫌拿刀砍下母親頭顱,並從12樓拋下,二審20日判決出爐,認定他因為吸毒,所以在犯案當下沒有辨識能力,也判無罪,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。兩次司法判決結果,引起社會討論,而討論多年的「司法精神病院」已經提案,送交行政院審查。

衛福部還表示,成立司法精神病院,地點若設在都市恐產生「鄰避效應」,引起當地民眾反彈;設在偏鄉,交通及專業醫療人力也是一大問題,而在主責機關的分配、戒護人力等資源配置也都面臨挑戰。不過衛福部強調,目前已經達成共識,並將相關提案送到行政院。

有醫療學者提醒,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立,不要只是喊口號。

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葉啟斌表示,「現在都是每次有事情就高呼一下口號,那但是你後面是不是能夠真的整合?因為大家都很忙,第一個醫生很忙,第二個法院法官也很忙對不對,那這有沒有辦法去把整個事情就是按部就班做到?」

醫療學者強調,司法精神病院成立能夠更有效整合司法、社政、醫療等資源,但必須要有執行面上的決心,法官必須接受相關課程的訓練,醫生也有一定的背景經驗,還要附設一套考核標準,讓司法精神病院能實際運作,而非形同虛設。

原文來自:公視新聞網/陳冠勳 謝政霖
(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49142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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